为了创造一个文明、礼貌、宁静、清洁的生活休息环境,积极开展创文明宿舍活动。养成讲卫生、爱公物、守纪律的良好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选条件
1、本宿舍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完成学院及班集体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按时作息,节约用电、用水,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
3、讲文明、讲礼貌、讲公德、讲团结,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酗酒赌博现象,每月出操率达95%以上,各种考勤名列前茅,本学年度无人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包括通报批评)。
4、本宿舍同学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5、宿舍卫生检查均保持在良好以上。
二、评选办法
1、以宿舍为单位申请。
2、凡申请参加文明宿舍评选的,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3、必须客观、如实、全面地向系、部写出书面申请 (数据准确),系、部初评,再报院学生处。
4、院学生处进行全面审核后,报学院批准。
5、下列情况不能参加评比,详见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