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与助学金。为做好2017-2018学年评定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条例》
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初审名单,面向全院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各学院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进行评选,确定初审名单,面向全院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抽查,对拟定奖助名单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报上级领导批准后,上报山西省教育厅。
4、2018年9月20日上午9点,报国家奖学金(附件2、3)、国家励志奖学金(附件4)、国家助学金(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相关材料至学生处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