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2012-09-21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本站

一、参评范围:08~11级学生

二、综合测评工作日程安排:(911~1031日)

1、准备阶段(911~916日):

班内成立综合测评小组,认真学习《学生综合测评条例》;

2、自评阶段(917~921日):

班内自评17~18日,各班收齐每人的加分项目,并进行审查。19日~21日在班级内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不再接收任何加分项目。

3、总评阶段(924~1012日):

9月24日~9月27日将思想政治成绩和能力成绩合入测评成绩,28日~29日在班内公示两天,公示无异议后10月8日~9日合入智体成绩;10月10日~12日各学院公示三天,接受学生的举报、监督。

4、学院自查阶段(1015~1017日):

10月15日~16日各二级学院自查、汇总。10月17日下午,将汇总名单上报学生处。

5、学生处审核阶段(1018~1024日):

10月18日~20日学生处组织人员审核各学院的材料。10月22日~24日全院公示三天。注:经学生处审核取消表彰名字的,名额不再递补。

6、发文表彰、奖学金发放阶段(1025~1031日):

学院发文表彰先进,准备发放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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