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暨 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3-09-23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本站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综合测评是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定,是做好学生年度评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为大力弘扬“诚信·精进”学风,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激发广大青年学子奋发学习、励志成才、开拓进取、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现将2012~201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和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准备阶段(9月16日~9月17日):班内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学习《学生综合测评条例》;

自评阶段(9月18日~9月24日):各班级内部初评、反馈初评结果;

总评阶段(9月25日~10月9日):思想政治成绩、能力成绩、智体成绩纳入测评成绩,各班评选出先进个人;

学院自查阶段(10月10日~10月15日):各学院自查、公示、汇总,10月16日上午将汇总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审核阶段(10月17日~10月31日):学生处审核、公示、报学校审批;

表彰阶段(11月1日~11月5日):学校发文表彰,召开表彰大会。

二、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类别

1、先进集体三项:(1)先进班集体;(2)优良学风班;(3)文明宿舍。

2、先进个人七项:(1)优秀学生干部;(2)三好学生;(3)综合奖学金获得者;(4)单项奖学金获得者;(5)特殊贡献奖学金获得者;(6)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得者;(7)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严格按照《山西中医学院班级考核及先进班集体产生办法》评选,本年度学生工作例会出勤率低于80%辅导员所带班级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2、“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办法详见晋中医学[2007]9号文件;

3、“文明宿舍”的评选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每班各评出1个;

4、“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人数的15%评选;“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10%评选;

5、“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详见晋中医学[2012]13号文件。

四、名额分配

1、先进班集体(班级总数15%):

中医临床学院3个;中西医临床学院2个;护理学院3个;针灸推拿学院2个;中药学院2个;医药管理学院1个。

2、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干部10名。

3、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

中医临床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2名;中西医临床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2名;护理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2名;针灸推拿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1名;中药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1名;医药管理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1名。

4、各学生社团优秀学生干部33名。

5、杏林网站2名;大学生记者团2名;学生心理工作站2名。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晋中医学[2012]13号文件《山西中医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山西中医学院班级考核及先进班集体产生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把关,细心审核,保证质量,坚决杜绝综合测评及评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各班成立测评和评优工作小组,测评和评优工作在政治辅导员的直接领导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4、测评小组将测评结果和成绩严格按要求填入统一表格(不得涂改),由辅导员签字,在全班公示后,报学院核对、审批;

5、经学生处审核取消表彰名字的,名额将不再递补;

6、学生处将在校园公示栏、学生处网站和“杏林学子园”网站公示一周后进行表彰奖励;

7、校院两级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处2272495、2272079;护理学院3179841;中西医结合临床学院2272254;中药学院2272274;针灸推拿学院2272287;中医临床学院2272193;医药管理学院227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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