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是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做好学生年度评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广大学生认真笃行“求真”校训,大力弘扬“诚信、精进”学风,刻苦学习、励志成才,勤奋实践、努力拼搏,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现将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和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准备阶段(9月22日~9月25日):班内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学习《学生综合测评条例》;
自评阶段(9月26~9月30日):各班级内部初评、反馈初评结果;
总评阶段(10月8日~10月23日):思想政治成绩、能力成绩、智体成绩纳入测评成绩,各班评选出先进个人;
学院自查阶段(10月24日~10月26日):各学院自查、公示、汇总,10月27日上午将汇总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审核阶段(10月28日~10月31日):学生处审核、公示、报学校审批;
表彰阶段(11月1日~11月6日):学校发文表彰,召开表彰大会。
1、先进集体三项:(1)先进班集体;(2)优良学风班;(3)文明宿舍。
2、先进个人七项:(1)优秀学生干部;(2)三好学生;(3)综合奖学金获得者;(4)单项奖学金获得者;(5)特殊贡献奖学金获得者;(6)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得者;(7)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得者。
1、“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严格按照《山西中医学院班级考核及先进班集体产生办法》评选;
2、“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办法详见晋中医学【2007】9号文件附件1;
3、“文明宿舍”的评选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每班各评出1个;
4、“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人数的15%评选;“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10%评选;
5、“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学生奖学金发放暂行条例》。
中医临床学院5个;中西医临床学院5个;护理学院4个;针灸推拿学院3个;中药学院3个。
中医临床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3名;中西医临床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3名;护理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3名;针灸推拿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3名;中药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3名。
1、严格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山西中医学院班级考核及先进班集体产生办法》、《学生奖学金发放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把关,细心审核,保证质量,坚决杜绝综合测评及评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各班成立测评和评优工作小组,测评和评优工作在政治辅导员的直接领导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4、测评小组将测评结果和成绩填入统一表格(不得涂改),由辅导员签字,在全班公示后,报学院核对、审批;
6、学生处将在校园公示栏、学生处网站和“杏林学子园”网站公示一周后进行表彰奖励;
7、校院两级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处2272079;护理学院2272395;中西医结合临床学院2272133;中药学院2272274;针灸推拿学院2272287;中医临床学院2272193;医药管理学院227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