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医团字[2010]4号:关于组织开展共青团五四评比表彰的通知

日期:2010-04-09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本站

各分团委、团总支,各直属附属医院团组织,各学生组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团省委的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自身建设和团组织建设,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学院学习实践活动、二十年校庆等重大工作中,并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充分展示了团干部和共青团员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奋发向上,在创建山西中医药科技大学的进程中继续贡献青春力量,团委决定在2010年“五四”期间评比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宣传工作先进团委要求分团委宣传机构健全;宣传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多次在校内外媒体报道;分团委指导所属各团支部宣传工作开展良好,有成效;申报先进基层团委的单位上报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

2、申报先进团支部要求模范执行《学生团支部工作条例》(《团员手册》第45页)中相关规定;按照《山西中医学院团支部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被评为“优”的团支部;宣传效果良好,多次在校内外媒体报道;推荐单位上报1000字左右文字材料。

3、申报先进团小组要能认真组织本组团员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团支部决议,较出色地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地组织本组团员参加各项活动,成绩突出;能坚持定期召开团小组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较好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

4、申报优秀学生社团要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社团的自身建设,社团风气良好,工作有创意,有实效,社团理事会定期换届,经费帐目清楚,对内对外公开,使用合理;坚持社团宗旨,活动开展有品牌、有特色、效果好、受欢迎,注重在校内外媒体宣传;有全局观念,能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社团指导教师能定期参加社团活动,指导社团工作;学生社团在本年度没有违反学生社团管理相关规定。

5、申报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要热心学生社团工作,能够认真履行指导义务,每月至少2次对其社团进行指导、建议,积极推进社团建设;任职期间,定期参加社团活动及社团会议,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并有一定的影响力,广大会员及同学反映良好。

6、申报优秀团干部要求能够积极执行上级团委和团支部的各项决定,在各方面工作中起到模范模范带头作用,有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受到全体团员的好评;学习刻苦,团结同学,为人正派,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经常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学生思想状况,上报工作信息,积极沟通学生与系部、学生之间的联系。

7、申报优秀团员要求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思想坚定,积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乐于助人,团结同学,有较突出事迹。

8、申报优秀通讯员要求能够结合本级团组织实际对外开展班级活动宣传;利用杏林学子园、学团网等网络媒体宣传报道班级内的好人好事;能够在本班范围内对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进行宣传;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本支部宣传工作的主题、内容。

二、表彰奖励

经校团委审查,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在今年“五四”期间予以表彰,分别授予“宣传工作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先进团小组”、“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宣传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三、有关要求

1、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是推动团的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支部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支部大会,认真搞好评选推荐工作。

2、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先进团支部、先进团小组:

①本支部或团小组成员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②本支部团员年度考试(含考查课)不及格率高于10%不得评为先进团支部;

③早操出勤率低于90%者不得评为先进团支部;

④教室宿舍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者;

⑤团小组成员年度考试(含考查课)有二人次(含二人次)不及格者不得评为先进团小组。

3、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个人:

①本年度考试有不及格现象者;

②有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行为受到处分者。

4、学生会、学生社团、《新中医青年》编辑部、《杏林学子园》网络工作站、大学生记者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申报表格团支部和团总支意见可以不签,分团委意见由部分分管老师签字即可。

5、各种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上报分团委,分团委公示三天后于4月20日前报校团委,并同时上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格式)。过期不报者,视为作废。

附:1、“五四”评比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先进个人申报表

3、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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