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班级民主管理是学校学生工作民主管理的基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加强班级民主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级设立班委会,实行民主管理和集体领导,负责班级日常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 班级管理活动应当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 班委会成员民主产生办法
第四条 班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应由有为本班(本支部)进行主动服务的公众意识和纯正动机、热心班级管理、群众基础好、具备班级管理、服务班级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的班内成员组成。
第五条 班委会成员的产生应在政治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具体步骤如下:
1、第一学期,由政治辅导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临时班委会成员。
2、第二学期召开班级大会民主选举。
3、班委会成员原则上每学年改选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班级大会进行改选,并报分团委备案。
第六条 班委会要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团委的领导,在政治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开展班级活动和进行班级管理,接受本班同学的监督。
第三章 班级事务民主管理
第七条 班级管理应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宜应由班级大会讨论通过。有关学生利益的事务,如奖、贷、助、困补的评定、评优、推优等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 班级的日常管理依照《山西中医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班级的考核和评优参照《山西中医学院班级考核及先进班集体产生办法》执行。
第十条 班级的日常活动由班委会组织,重大活动和校外活动应由政治辅导员和分团委审批。
第四章 班委会、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班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其职责是:
1、班委会成员由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宿舍长组成。班委会实行集体领导,班长主持工作并实行分工责任制。
2、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任务,宣传并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学院有关部门和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组织同学开展各种学习活动、文体活动、义务活动,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学习质量和综合素质。组织活动前需上交活动计划,活动后上交总结。
4、及时反映同学中思想动向,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班费的管理、使用,并及时公布班费的使用情况;认真考勤,严格管理培养良好的班风,带领全班同学争创先进班级。
5、班委会遇到重大事件或难以处理的事情应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妥善处理同学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职责是:
(一)班长职责
1、全面负责班委会的工作,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本班各项工作。
2、了解掌握本班同学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辅导员反映,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3、抓好班委会自身建设,提高班委会整体工作能力,加强班委会的团结;协助其他班干部的工作,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配合团支部书记做好团学工作;负责督促、实施、考核班级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
4、主持上、下课仪式;与生活委员共同管理班费;在辅导员指导下,组织、监督做好综合测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奖学金、学生资助等测评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平、公正、公开;写好班级年度工作总结。
5、对不负责任或犯错误的学生干部应给予帮助和教育,对拒不悔改者,班长有权提出撤换意见。
6、接受辅导员和分团委的领导、监督与考核。
(二)学习委员
1、掌握全班的学习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和任课老师反映,重要情况及时向系里或教务部门反映。
2、积极带领同学开展学习成才活动,强化专业思想,巩固所学知识,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3、负责书本的领取和发放工作,协助老师做好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负责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报名和证书发放,负责班级同学成绩查询,负责重修、补考等事项的通知工作。
4、协助班长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
5、配合教务部门做好教学方面的工作。
6、配合其他班团干部做好班级工作。
(三)生活委员
1、了解同学们生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2、组织班级开展文明宿舍的创建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特困生的困难补助和国家贷款的评定和发放工作,负责领取发放伙食补助,与班长协助管理好班费的收支,定期向本班同学公布。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户籍管理等相关工作。
5、配合其他班委做好各项工作。
(四)心理委员
1、负责班级团支部的宣传工作,拟定宣传工作计划,落实宣传工作任务。
2、配合形式教育和学校主题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搞好宣传工作。
3、做好班级的对内和对外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形式做好班级内的好人、好事和班级活动。
4、负责同学信件的收发,负责班级报刊的保管。
5、带领同学们开展助人自助的心理健康保健工作,把自己和身边同学遇到的心理问题或异常表现及时反映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系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老师,全面监控学生的心理动态。
6、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惑、心理问题的学生,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心理帮助,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7、协助团支书开好团日活动,配合团支部、班委搞好班级其他工作。
(五)宿舍长
1、负责本宿舍同学的政治学习,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认真做好宿舍同学的思想工作,关心同学的生活,了解宿舍同学的心理动态,反映同学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3、保持宿舍内良好的作息制度,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同宿舍同学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提供热情帮助,如有重大事件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4、负责本宿舍的团费、晨练卡收缴。
5、与宿管中心协调,完成宿管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
6、协助其他班团委员完成各项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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