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7年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7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资格审查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在5月23日前将经初审通过的申请情况报学生处,学工部经公示后上报人社厅。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需提供其家庭成员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
②由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见附件1);(证明上要清楚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学生的关系,证明填写不完整、无县级民政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
③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④《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
⑤《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及电子版(二级学院须统一用excel表制作)。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