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20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学生处

各学院: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与助学金。为做好2018-2019学年评定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财科教〔2019〕19号)《山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条例》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初审名单,面向全院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各学院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晋教财〔2019〕99号)要求进行评选,确定初审名单,面向全院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抽查,对拟定奖助名单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报上级领导批准后,上报山西省教育厅。

4.2019年9月23日上午9点,报国家奖学金(附件2、3),2019年10月9日报国家励志奖学金(附件4)、国家助学金(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相关材料至学生处进行审查。

附件:1、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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