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新生落户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把学生落户材料按院系班级交回保卫处户籍科。
具体准备材料如下:
1、落户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号码、班级、辅导员联系电话)。
2、户口迁移证(备注标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
学生处 保卫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