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试行)》第二章测评标准第五条美育心理素质加分细则: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获奖个人第一名+1.5分;个人第二名+1分;个人第三名+0.8分;其他名次+0.5分为加分依据
注:本次加分共包括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以心为镜,映健康青年》、《心如木花,向阳而生》和第二学期《遇见未知的自己》三个主题,加分最多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