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4-11-05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本站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展现我校优秀大学生风采,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追求卓越,特征集我校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所报送文稿将汇编成“山西中医学院2014年度优秀学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事迹材料申报对象:

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本次优秀事迹征集活动要求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所有学生均需申报,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文稿结构及要求:

1、个人简介: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逐级排列。

范例:×××,男,汉族,××年×月生,团员,护理学院××级××班学生。曾获综合一等奖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1篇。

2、事迹正文:15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

标题自拟,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反映文章精髓,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不可以“获奖感言”、“先进事迹”等作为标题。

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要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亮点,真正起到激励人、鼓舞人的作用。

3、获奖感言:以第一人称行文,字数不超过100字。

4、奖励词: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或教授、专家、政治辅导员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者的单位、身份、姓名),注意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

5、照片:材料需附获奖学生本人2寸免冠照片及近期生活照各1张,纸质、电子版各1份(近期生活照以半身照为宜,JPG格式,并以“学院+学生姓名”进行命名)。

6、具体格式

个人事迹材料用word编辑,统一用A4纸设置,页面设置:上下为2.54cm、左右各为3.18cm。个人简介、获奖感言、奖励词为宋体小四号,标题为宋体三号,加粗居中;个人事迹正文为宋体四号;行距24磅。

三、相关要求

为保证此次征集活动取得真正的引导和鼓励作用,请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材料严格审查,请学工办、辅导员以及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四、报送时间

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处。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时报送材料。

学生处

校本部: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邮编:030619

太原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邮编:0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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