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推荐3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3个“先进班集体”,由学生处统一进行审核后确定人选。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校级优秀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必须从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先进班集体的辅导员即为优秀辅导员,不得分开评选。
推荐表格附下,请于11月11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交至学生处,过期不候。
(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在本科(专科或研究生)阶段德育考核均为优秀或有突出事迹,获得过校级相应荣誉。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业成绩在年级前10%以内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并在某一方面擅长,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80分以上,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课外竞赛、科技制作、文学创作、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优秀学生干部”在达到“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会、共青团和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教育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
(2)班级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班级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在本科(专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级相应荣誉。
(3)全班同学在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公益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98%以上的学生能够在校园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辅导员(班主任)关心和尊重学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所带班级为先进班级体;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满三年且任该班辅导员(班主任)一年以上。
(5)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任职期间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得参加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