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1]16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2011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我院非毕业班,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在校生均可申报本项目。
2. 项目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3. 学科专业交叉、年级交叉的团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4. 指导教师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或创业实践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体申报要求参见附件一。
二、名额分配
单 位
| 名 额
|
中 药 系
| 4
|
针 推 系
| 3
|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系
| 3
|
中 医 系
| 3
|
护 理 系
| 3
|
三、时间安排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此项工作,各系部请于6月20日前组织筛选、初评工作,并将《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二)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提交至院团委,院团委将于6月20~25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申报项目。26~28日上报教育厅。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