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残联[2009]145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综〔2008〕3号)安排部署,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连续实施多年的富士康助学项目同时进行,为了做好2009年度的扶残助学工作,现将助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条件、上报材料
(一)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
1、资助对象:在读的山西籍残疾大学生(一本、二本以上学历的)。
2、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3、申请条件: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②家庭贫困,城乡低保户的优先、农业户的优先;③上学年度学科没有挂科现象。
4、上报材料:①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附后);②残疾人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生证复印件;⑤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层次证明及上学年度学科无挂科证明;⑥家庭贫困证明;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富士康科技集团助学项目
1、资助对象:在读(含本年度新生)的山西籍残疾大学生。
2、资助内容:①助学金;②奖学金。
3、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
4、申请条件:
1)助学金: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②家庭贫困;③城乡低保户的优先、农业户的优先;④上学年度没有挂科的。
2)奖学金: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②2008—2009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或表现突出受到系级以上表彰的。
5、上报材料:
①申报审批表一式四份(附后);②残疾人证复印件(学校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县残联盖章);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生证复印件;⑤家庭贫困证明;⑥教务处出具的上学年度学科无挂科证明;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资助在读(含本年度新生)残疾大学生工作由各高校负责组织实施,省外高校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山西省残联,省内高校的申报材料报送到高校所在地的市残联,市残联报送省残联。
(四)申报、评审及资金发放时间
两个助学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到省残联的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评审、资金发放时间为为10月16日―10月30日)。
资助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给本人,残疾学生要预留本人工商银行银联卡号。
二、助学项目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扶残助学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成立助学项目领导小组,确定部门,责成专人负责。
(二)各高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坚持“贫中选贫”、“优中选优”的原则,优先考虑农村和城镇处于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的残疾学生,贫困县的残疾学生。
(三)对申请资助的对象按规定分类,严格把关,各种上报材料要相互吻合,真实,所有复印件材料要相关部门签字盖公章。
(四)各高校对受助对象要做动态管理,学年结束,受助学生所在学校要出具受助学生年度内表现情况材料或综合测评名次说明书,每位受助学生要写出学习情况汇报材料一并交山西省残联。
(五)各高校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程序做好摸底、审查、公示等关键环节工作。
(六)已经享受了其它渠道(如“圆梦行动助学”、“金秋助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慈善总会助学活动”等)助学金的残疾学生,不能再申请此次的助学项目,如发现,在全社会通报批评并取消资助资格。
(七)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报纸、专栏、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富士康助学项目”,使全社会特别是残疾学生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申请条件、申请办法、申请程序、资助标准有进一步的了解,真正使我省的扶残助学深入人心。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文源巷18号
联系电话:0351—2023436 邮政编码:030001
附件:
1、
《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富士康助学项目残疾大学生助学金申报审批表》.doc;
2、
《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doc。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 西 省 教 育 厅
山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