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名额
1、共评出院级优秀社会实践队6支。
2、每支社会实践队推荐1名优秀实践队员或优秀通讯员(7人以上的实践队可推荐2人)
二、评选条件
优秀社会实践队评选条件:
1、对活动情况和服务对象有详细记录,组织的志愿服务具有规模性,并对服务地区有较大影响。
2、在活动中有具体服务项目,且有所作为,切实起到为人民群众生活实际需求服务的效果。
3、工作机制合理,有典型,有经验,活动内容丰富。
4、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大,活动之初有方案,活动之后有总结,上报的活动信息在10篇以上。
优秀社会实践队员评选条件:
1、志愿参加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并在“三下乡”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2、通过实践活动,思想觉悟、服务意识、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优秀通讯员评选条件:
积极宣传本队“三下乡”活动,效果明显、实践信息反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