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前各班级完成贫困生认定工作。
10月13日各系部统一公示资助学生名单。公示3天。
10月15日下午17:00前,各系部将系部公示后的资助学生名单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学生处任智慧处。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从学生处任智慧处拷贝统一格式。
10月16日至10月19日,学生处汇总各系部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全院公示。
10月20日,学生处将公示后的资助名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10月底,造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