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按山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参照各系部参加综合测评学生人数比例,现将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的名额分配情况下发(附件一),请各分团委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晋中医学字[2007]10号文件《山西中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及晋教政[2001]28号文件《关于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复印件随本通知一同下发,望各分团委妥善保存)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2008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不进行名额分配,各系部先将符合评优条件的申报人名单及材料择优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报名单。
此外,为保障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的资助平衡及合理、有效使用,经学生处请示学院相关领导,自2008年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将不再享受学校奖学金,但符合条件者仍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请各分团委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二”中的时间安排做好各项评选及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08年10月13日
附件一:2008年度国家、省级评优名额分配表:
系 部
| 参评人数
| 国家奖学金
| 励志奖学金
| 省级三好
| 省级优干
|
基础部
| 1475
| 4
| 59
| 2
| 2
|
中医系
| 376
| 1
| 15
| 1
| 0
|
中药系
| 350
| 1
| 14
| 1
| 0
|
针推系
| 116
| 0
| 5
| 0
| 1
|
护理系
| 574
| 1
| 23
| 1
| 1
|
中西医系
| 442
| 1
| 18
| 0
| 1
|
附件二: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13日~16日:
各系部从学生处任智慧处或“管理者群”共享区域下载各类评优表格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评选优秀并完成申报材料;
2、10月17日:
各系部将省级先进集体、个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审名单表统一上报学生处任智慧处进行审核、汇总;
3、10月18日~20日:
学生处将汇总名单进行全院公示;
4、10月20日:
学生处将所有评优材料并名单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山西省教育厅,等待省厅批复。
通知及附带表格规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