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级中西医三班开展宣传宪法日主题班会

日期:2018-12-06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杏林学子园

2018年12月5日10时30分,17级中西医三班在仁济书院甲座405教室召开团日活动,此次团日活动由团支书袁铝芳主持,17级中西医三班同学参加。

她讲到: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本次团日活动内容丰富有内涵,同学们积极配合,使气氛庄严而不失幽默,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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