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西仁爱医院院长李廷俊先生于2008年创立,共捐资5万元,有效期为5年,每年出资1万元,资助2名山西中医学院全日制家庭遭受地震灾害、经济困难的四川籍本科学生。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或学习成绩)在班内排名前十名(大一新生以高考成绩为准);
3、家庭经济困难(以系部每学年贫困生认定结果为准)。
二、评审要求:
1、廷俊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
2、该助学金在每年的10月初开始评审,具体评选工作由学校依据资助协议及《山西中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晋中医学字[2007]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
3、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可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初评公示后,报山西中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定。
4、评审结果全校公示,并在学生处网页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资助方报送评选结果。
5、受资助学生原则上被资助到该生毕业,若出现受资助学生学习成绩下降、出现违纪行为或中途退学等现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资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