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峰昌副教授漫谈“法”与“医”

日期:2010-05-17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本站

3月31日晚,肖峰昌副教授在活动中心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漫谈‘法’与‘医’”的讲座。

肖峰昌是山西省政法管理学院副教授、山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注册执业律师。他曾学习过中医,和医学有着很深的渊源。他认为自己年轻时对医学的了解,对后来从事法律工作非常有帮助。

讲座中,他首先讲解了法与法治的基本含义。法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实施的全社会的行为规范。法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社会关系通过法的调整成为法律关系。他说,我国当前处于中华民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法治时代,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也是长期的奋斗目标。他指出,由于文化差异等原因,法治进程在我国非常艰难,依法治国被庸俗地理解为“依法治民”。事实上,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事业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他认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客体是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其实质是控制公权,保护私权。对比我国与西方法治国家的差异,肖峰昌副教授毫不讳言地指出,在我国,政府权力过大,人们普遍对法律的崇尚程度较低,对法律的信仰缺失,法律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接着,他谈了法学与医学的关系。他认为,法学和医学共同维护社会和个体的健康,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一,法学和医学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科学,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第二,两者都以救世济人为己任,医学悬壶济世,而法学以社会公平为担当。第三,法学和医学的从业者在社会生活中带有神圣的光环,得到广泛的尊重。第四,法学和医学在某种意义上属于人为的理性,需要精湛的技术和缜密的过程,对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要求非常高。第五,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医院是保证人类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两者都是人民寻求救济的地方。

最后,肖峰昌副教授介绍了医事法律的主要内容。我国的医事法律正在逐步建立当中,旨在调整医务活动中的医患关系,通过医事法律规范治疗行为,并逐步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医事法律是一部综合性法律,以技术规范为主,是具有一定国际法特点的国内法。其主要包括医疗主题、医疗行为、医疗用品管理、医疗争议处理等方面的立法。(学生记者 高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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