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大学生成长成才,结合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西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晋教体[2010]12号)精神,我院决定举办第三届学生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展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大学生以庆祝建团88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学团史、明团情”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汲取榜样力量、奋发向上成才、坚定理想信念。
一、活动的主题与内容
本次艺术作品创作以“青春 使命”为主题。要求创作作品要充分反映我院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走出一条以“突出中医特色,贯穿人文精神,强化创新意识,体现高雅品位”为主题,与时俱进的富有浓郁中医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之路。此次展览所有艺术作品,要紧扣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和我院学生特点,结合本学期社团活动,使此次展演活动深入有效进行。二、活动的项目 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两大类。
1、艺术表演类: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实践不超过5分钟;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奏)。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不设指挥,人数不超过10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
含戏剧小品、歌舞剧、戏曲等,人数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本活动由我院艺术教研室承办。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幅照片、成组照片(每组不超过四幅,需要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作品,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奖项设置
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四、时间安排
1、征集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4月25日。各系部、学生社团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2、评选阶段:2011年5月1日-2011年5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1、艺术作品不要装裱。艺术作品在作品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也可另附说明)。版面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2、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获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活动的上级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