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医团字[2011]7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4-11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本站

晋中医团字[2011]7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密切团员与团组织之间的联系,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和团省委的有关要求,现就我院2011年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1元。缴纳团费的时间从2011年1月起计算交至2011年12月。

二、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应缴纳党费,可不缴纳团费,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但注意预备党员必须缴纳团费。

三、团员除按规定缴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缴纳不限。

请务必于2011年4月21日前将团费交至学院团委。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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