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中医学院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捐赠协议书》、《山西中医学院与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协议书》、《山西中医学院与同药集团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协议书》、《山西中医学院与山西红杉集团校企合作协议书》、、《山西中医学院与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协议书》及评选方案,2016-2017学年社会企、事业单位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全部完毕,现将发放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为方便资助企、事业单位对资金的追踪使用情况,奖、助学金一次评审两次发放,本次发放的是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奖、助学金,各学院根据文件内容,按所受奖、受助金额的50%发放。剩余金额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发放。
二、获奖、获助学生要遵守校纪校规,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企业将终止对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