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社会企事业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07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本站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中医学院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捐赠协议书》、《山西中医学院与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协议书》、《山西中医学院与同药集团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协议书》、《山西中医学院与山西红杉集团校企合作协议书》、、《山西中医学院与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协议书》及评选方案,2016-2017学年社会企、事业单位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全部完毕,现将发放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为方便资助企、事业单位对资金的追踪使用情况,奖、助学金一次评审两次发放,本次发放的是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奖、助学金,各学院根据文件内容,按所受奖、受助金额的50%发放。剩余金额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发放。

二、各学院做好受资助学生的励志和感恩教育。

二、获奖、获助学生要遵守校纪校规,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企业将终止对其资助。

山西中医学院学生处

2016.11.02

校本部: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邮编:030619

太原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邮编:030024

晋公网安备14070202000019号 晋ICP备08003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