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培训规划(2013-2017)》对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教育部决定在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人员须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考人员均应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须认真如实填写《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到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盖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请有报考意愿的辅导员在12.19-12.23期间联系学生处。
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doc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doc
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单位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