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医药事业接班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山中医校学〔2025〕6号)、《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步骤
准备阶段(9月11日~9月13日):班级、学院分别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学习《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各学院、相关部门整理、汇总基础性数据材料并上传至学工系统。
自评阶段(9月14日~16日):各班测评小组按综合素质测评标准德、智、体、美、劳将本班同学涉及评价的实际表现进行汇总自查,并反馈初评结果。
总评阶段(9月17日~20日):各班测评小组将总成绩在班内进行公示,并由辅导员进行最终审核,同时评选出先进个人并公示。
学院自查阶段(9月21日~9月27日):各学院自查、公示、汇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评选出先进集体及个人。
学院互查阶段(9月28日~9月30日):各学院检查小组成员深入被检查学院进行交叉互检。
学生处审核阶段(10月1日~10月18日):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包括:1.先进班集体;2.文明宿舍。
(二)先进个人包括:1.优秀学生干部;2.三好学生;
3.学校奖学金获得者;4.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选办法严格按照《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评选。
(二)“学校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四、名额分配
(一)先进班集体
傅山学院1个;第一临床学院4个;第二临床学院3个;第三临床学院3个;第四临床学院1个;护理学院1个;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4个;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1个。
(二)文明宿舍
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按学院宿舍总数的5%报送。
(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
傅山学院3名;第一临床学院3名;第二临床学院3名;第三临床学院3名;第四临床学院3名;护理学院3名;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3名;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3名;杏林学子服务中心18名;大学生记者团9名;学生会4名;社团联合会47名;新中医青年7名;新媒体8名;大学生艺术团20名;图文信息中心学生管理委员会10名;博物馆学生管理部13名;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12名;国旗班3名;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13名。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按照2025版《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把关,细心审核,保证质量,做好内部自查,坚决杜绝综合测评评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三)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各班成立测评工作小组,测评工作在辅导员的直接领导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四)测评结果由学工系统导出后,由辅导员签字,在全班公示后,报学院核对、审批。各学院自查、学院交叉互检要认真细致。上报学生处后随机抽查,一经发现存在影响学生全班排名和最终得奖等级的错误,被检查学院追究责任,取消表彰资格,名额将不再递补。
(五)学生处将在校园公示栏、学生处网站、学工系统公示一周后进行表彰奖励。
(六)各学院需报送学生处留档材料:1.学工系统导出班级综测汇总表经学生、辅导员确认签字后并加盖公章的转成的PDF电子版、纸质版;2.综合素质测评各类奖项评选情况说明表,见附件1(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3.先进集体表彰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截止时间9月30日。
(七)校院两级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处0351-3179882;傅山学院0351-3179904;第一临床学院0351-8618398;第二临床学院0351-3179708;第三临床学院0351-3179715;第四临床学院0351-3179934;护理学院0351-3179895;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0351-3179839;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0351-3179905;
举报邮箱:xsxzyyxsc@163.com
学生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