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辅导员年终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2-26点击:来源:学工部 作者:本站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准确评价辅导员工作业绩。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山西中医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和《山西中医学院学院辅导员岗位任务及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辅导员年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4年度在岗的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均在考核之列;

2.2014年度公派外出学习、培训、病假、产假、事假超过三个月的,不参与辅导员考核评优。

二、考核原则

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辅导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守则,职业知识、职业能力、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业绩等方面,重点对履行岗位职责、学生管理五要素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与奖励

本次考核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对辅导员及所带班级均进行考核排序。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辅导员名额控制在所在学院辅导员总数15%以内。考核结果与辅导员岗位津贴挂钩,详见《山西中医学院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

五、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

辅导员考核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其中二级学院考核成绩占40%,学生评议成绩占30%,学工部考核成绩占30%,其具体程序及工作进程如下:

1.自我总结(12月26日~12月28日)

辅导员根据《山西中医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对本年度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并于1月6日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其电子文档报学工部。

2.学生评议(12月29日~12月31日)

二级学院考核组随机选取辅导员所带班级10%-20%的学生,以调研的方式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学生评议表》,学生评议用表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年度工作重点、学生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并于1月6日前加盖公章报学工部。

3.二级学院考核(1月4日~1月6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院长任组长的考核小组,对所属政治辅导员进行全面、认真、客观评定,并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二级学院考核表》(附件2)和《山西中医学院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4),考核结果于1月6日前加盖公章报学工部。

4.学工部考核(1月7日~1月9日)

学工部组织考核成员,结合辅导员日常工作、学生奖惩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定,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学工部考核表》(附件3 )。

5、审核汇总(1月11日~1月12日)

学工部依据辅导员个人评议、学生评议、二级学院考核等结果,对辅导员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核算辅导员考核的最终得分,初步确定辅导员的考核等级,报请校领导审批。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要将辅导员考核工作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当前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3.辅导员考核工作既要做到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又要做到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发挥实效。

4.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度辅导员岗位津贴相挂钩,关系到辅导员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有步骤、分阶段、保质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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